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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四次**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普查认定项目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普查数量:计划普查约63处,其中复查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9处,新发现文物线索约4处,最终数量以实际为准。2.普查成果:(1)目录成果。建立**区不可移动文物**目录。(2)图件成果。基于普查数据成果,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汇总生成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图,汇总生成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一张图”。分类生成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类文物空间分布专题图。(3)基础数据。形成**区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包括登记表信息、测绘数据、图像及相关文件等;形成**区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相关统计数据。(4)报告成果。编制**区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制**区第四次**文物普查分析报告,包括不可移动文物现状评估、发展态势分析等内容。(5)数据库成果。建立集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成果的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大数据库,为普查期间及普查结束后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基础,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等实现**数据共享。 | ||
否 | ||
投资额(¥201,000元) | ||
资质(资格)要求 | ||
无 | ||
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
¥201,000元 | ||
金额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 ||
是 | ||
否 | ||
2025-06-03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