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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红军劲旅丰碑永存——红四方面军战斗历程》基本陈列改陈布展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4日 15:3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1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27-****点击查看223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诺江镇文庙街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27-****点击查看3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巴****点击查看广场二期 17栋商业 3 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27-****点击查看223 | ||
附件1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红军劲旅丰碑永存——红四方面军战斗历程》基本陈列改陈布展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
现更正为: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1.拟派项目管理团队: (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一个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展陈布展类业绩(服务内容应为布展)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注: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人员任职须在业绩证明资料中体现。)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3)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拟派项目施工团队具有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每具有一人得1分,满分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①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②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及与本单位的劳动证明材料。
更正事项二
现更正为: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本次投标报价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清单模式进行报价,并满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规定和相关配套文件要求。(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4日
无。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诺江镇文庙街29号
联系方式:0827-****点击查看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巴****点击查看广场二期 17栋商业 3 楼
联系方式:0827-****点击查看22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827-****点击查看223
****点击查看
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