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和佳苑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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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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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和佳苑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信息时间:2025-08-27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馨和佳苑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二期)

招标序号:LD[2025]072号

招标人:****点击查看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7日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及电话:林波军、郑一龙、冯炜贺、黄鑫0578-****点击查看353

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资质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康富强 证书号:浙14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7419

预中标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壹拾万零壹仟叁佰捌拾玖元整(¥****点击查看1389.00元)

工期:112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经理)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点击查看

尺方间文化创意园(一期A区)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

浙****点击查看公司

竣(完)工验收日期:2022年6月30日

合同金额:****点击查看32910.40元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 9月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点击查看319。

公示单位(盖章):****点击查看

时间: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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