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公园项目用地位于**区**街道惠华路与嘉湖路交会处。现**市****点击查看**执法局向我局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事宜。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谷公园项目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7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1.****点击查看**局门户网站
http://pnr.****点击查看.cn/
2.****点击查看**局**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点击查看.cn/lg/
(二)实地公示
1.****点击查看**局**管理局
地址:**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2.项目现场
地址:**街道惠华路与嘉湖路交会处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件地址:**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建筑设计科1105室,张工;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8629;并在信封上注明“**区**谷公园项目总平面图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aishh@pnr.****点击查看.cn,邮件标题请按照“**区**街道**谷公园项目总平面图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谷公园(**谷)总平面图
**谷公园(D1建筑)总平面图
****点击查看**局**管理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