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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县瓯江大桥、塔山****点击查看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工程(二期)
招标序号:青建招2025 第[ 26 ] 号
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1日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联系人及电话:叶王健 0578-****点击查看199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1500.00 | 180日历天 | 孙凤平 | 合格 |
| ****点击查看7738.00 | 180日历天 | 罗慧升 | 合格 |
| ****点击查看0110.00 | 180日历天 | 杨立国 | 合格 |
| ****点击查看4388.00 | 180日历天 | 安志英 | 合格 |
| ****点击查看8667.00 | 180日历天 | 陈静 | 合格 |
中标候选人业绩:无要求
无效标说明:****点击查看**公司因未提供2025年06月02日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资格审查内容①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2025年06月02日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作无效标处理。
公示时间: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点击查看**管理站:0578-****点击查看291;**县公管办:0578-****点击查看004。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2025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