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嘉湾项目营销推广全案服务(XZWLSG-001)询比采购公告

长嘉湾项目营销推广全案服务(XZWLSG-001)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6-10-30

招标详情

重庆新智文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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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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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对长嘉湾项目营销推广全案服务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400,000 元
项目类型:服务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目录明细 单价限价(最高) 数量 总限价(最高)
目录: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2.3询比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3.1广告推广策略(年度推广方案,半年推广方案,月度推广计划); 2.3.2项目平面广告创意及设计(广告平面设计,包装平面设计,物料平面设计,活动平面设计,美陈及部分景观设计); 2.3.3网推计划的编制及执行; 2.3.4.新媒体推广策略的拍摄剪辑及运营(新媒体选题,脚本撰写,拍摄,剪辑,发布及运营,每月不少于 15 条视频发布,全网每月曝光不低于30W); 2.3.5.项目自媒体整体的运营及维护(官方抖音,官方视频号,官方小红书); 2.3.6.项目舆情监控及处理; 2.3.7.新媒体内容排期表编制,按月输出新媒体内容排期计划表; 2.3.8.抖音账号评论区、私信日常维护,24小时内回复粉丝留言、咨询信息,做好互动管理,内容预审自查:发布前合规自查、敏感词筛查; 2.3.9.****点击查看公司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 2.3.10项目线下营销活动策划方案建议及报告编制全年不少于3个; 2.3.11项目营销长图、互动海报等数字化宣传物料创意设计全年不少于40套平面; 2.3.12 项目营销汇报 PPT、推介课件、招商推介材料的美化; 2.3.13 创建集团长嘉湾项目宣传资料库(高质量视频及图片); 2.3.14.项目业主方提出的其他相关内容。 2.4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周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2.5具体实施项目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采购人有权利按实际需求进行采购活动。
400,000 元 1 次 400,000 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点击查看集团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营销推广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3.1.4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须为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包装设计、展示设计、平面设计相关范畴(满足1项即可)(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投标(报价)时间:发布公告后半小时 ~ 2026-11-04 16:00
投标文件上传方式:必须上传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要求: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8.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8.3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有****点击查看集团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有)全部内容。 8.4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8.5询比费用:无论询比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询比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8.7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资格文件上传方式: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2026-11-03 10:00 ~ 2026-11-04 16:00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址:**市两江新区北滨一路526号4楼3A05室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结果、投标(响应)文件以线上数据为准,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网上投标(报价),则视作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0394
特别说明:本项目属企业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主要遵照国资发改革规〔2024〕53 号文件执行。
合规及免责声明
本平台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或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平台所列采购方式与流程,仅参考《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设计执行; 各项目的具体执行流程与规则,以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及要求为准,采购人对此拥有最终解释权。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完整,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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