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关于**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澄清答疑 各投标人: 首先感谢各位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支持和参与,现针对目前收到的所有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提疑,做如下澄清答疑: 事项一:我公司是**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潜在投标人,****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统一缴纳。公司参与**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缴纳****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企业隶属证明可以吗 回复:如****点击查看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统一缴纳情形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开标前6个月内连续6个月,不含****点击查看事业单位与其下属企业的隶属关系证明予以佐证,以上材料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本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答疑文件为准。 ****点击查看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