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负责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并同时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技术负责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并同时学历是本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3、配备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的得 1 分;并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 2分; 4、配备养护类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或道路相关专业类养护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本小项最高得2分; 5、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①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缺一项不得分;②拟派人员增加机械员(1人):具有技术岗位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③拟派人员增加劳务员(1人):具有技术岗位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需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及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提供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