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通知(2)号关于合同履约保函的约定

修订通知(2)号关于合同履约保函的约定

**市横沟村城市更新项目(二期)BIM专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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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08 15:05:02
发布单位:
公告标题:
修订通知(2)号:关于合同履约保函的约定
公告内容:

**市横沟村城市更新项目(二期)BIM专项设计

修订通知(2)号

致:各投标单位

工程名称:**市横沟村城市更新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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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题述项目,现通知贵司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1条调整为: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不要求

1.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也可选择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

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

3. 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保函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乙方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如合同提前解除,则履约保函有效期应截止至合同解除备案后第28天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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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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