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2024年**区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市**区工程内容:图纸范围内的4.395万亩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程,具体包括:针叶林改造2.46万亩、低效林改造0.425万亩、中幼林抚育0.3万亩、大径材森林培育0.22万亩、多彩森林建设0.2万亩、山地造林0.074万亩、防护林建设0.036万亩、第一重山景观林建设0.2万亩、**油茶林0.1万亩、低效油茶林改造0.03万亩、封山育林0.35万亩等。 工程规模:在**区生态公益林、重要景观区域建设以乡土阔叶树种和珍贵树种为主的混交林,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实施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程,改善退化林,封山育林,增强生态功能。具体工程内容、规模及数量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合同形式:单价合同 二、工程承包范围 包括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项目费用采用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三、合同工期 1. 工程合同工期为1095日历天。 2.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3. 如需延期,承包人应提前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并提供延期报告,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工期。因延期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四、质量标准 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并经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 2. 所有项目应按《**市造林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及项目质量认定办法》以及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3. 按《**市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程技术指引(试行)》和《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执行,具体要求按设计文件规定执行。 五、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承诺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六、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