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富县牛武镇郭家洼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富县牛武镇郭家洼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于 2025-09-30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要求,我局对《****点击查看煤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生态修复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我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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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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