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鳌冠大道工程(绿化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条款中保险费的内容修改为“工程一切险以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700章总额(即元)为基数计算,费率为0.25%;第三方责任办理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0.15%,最低投保金额为工程项目投标价。上述保险费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按上述费率计算出价格后进行报价,结算时在报价金额内按实结算,结算价不超过投标报价中的工程一切险金额和第三方责任险金额。”。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条款中工伤保险费的内容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700章总额的0.15%计取向工程项目所地的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缴纳。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按上述价格进行报价,结算时在报价金额内按实结算,结算价不超过投标报价中工伤保险费金额。”。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款中安全生产费用的内容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时按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量清单100章至700章总额合计的1.5%计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按上述价格进行报价,结算时在报价金额内按实结算,结算价不超过投标报价中安全生产费用金额。”。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条款中施工标准化专项费用(适用于设置标准化费用的项目)的内容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时按不低于最高限价的工程量清单100章至700章总额的1%进行计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按上述价格进行报价,结算时在报价金额内按实结算,结算价不超过投标报价中施工标准化专项费用金额。”。 五、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低要求均修改为: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对职称没有要求;年龄55周岁及以下。其他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供。 六、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第6项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中“16.1.1见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修改为“合同期内不调价”,其余内容差不变。 七、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条款中增加第3项内容如下: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抽取程序和评标基准价抽取程序细化: 3.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抽取程序细化: 3.1.1若被宣读的有效投标价家数大于等于15家时: (1)由招标人向抽取机中任意放入30个号码球; (2)由招标人分3次进行公开随机抽取3个号球,分别代表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方法一; 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方法二; 第三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方法三。 (3)由招标人将代表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的3个号码球重新放入抽取机内,对该3个号码球公开随机抽取1个号码球,所抽取的号码球相对应的方法即为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4)按抽取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根据3.2评标基准价下浮率抽取程序抽取下浮系数。 3.1.2 若被宣读的有效投标价家数小于15家时: 系统自动计算算术平均值,并在前文方法a)、b)、c)中选择对应的抽取下浮系数方法,根据3.2评标基准价下浮率抽取程序抽取下浮系数。 3.2 评标基准价下浮率抽取程序: (1)取值范围为1~3%时:由招标人向抽取机中任意放入30个号码球,由招标人分5次进行公开随机抽取5个号球,分别代表下浮系数的取值; 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 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5%; 第三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2%; 第四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2.5%; 第五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3%; 由招标人将代表下浮系数的号码球重新放入抽取机内,对该组号码球公开随机抽取1个号码球,所抽取的号码球相对应的下浮系数即为本招标工程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系数。 (2)取值范围为-1~2%时:由招标人向抽取机中任意放入30个号码球,由招标人分7次进行公开随机抽取7个号球,分别代表下浮系数的取值 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 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0.5%; 第三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0%; 第四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0.5%; 第五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 第六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5%; 第七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2%; 由招标人将代表下浮系数的号码球重新放入抽取机内,对该组号码球公开随机抽取1个号码球,所抽取的号码球相对应的下浮系数即为本招标工程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系数。 (3)取值范围为-3~0%时:由招标人向抽取机中任意放入30个号码球,由招标人分7次进行公开随机抽取7个号球,分别代表下浮系数的取值 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3%; 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2.5%; 第三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2%; 第四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5%; 第五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 第六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0.5%; 第七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0%; 由招标人将代表下浮系数的号码球重新放入抽取机内,对该组号码球公开随机抽取1个号码球,所抽取的号码球相对应的下浮系数即为本招标工程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系数。 八、本项目的E1、E2值均按下列方式分别进行抽取: (1)E1值抽取流程:E1=0.39~0.47,由招标人向抽取机中任意放入30个号码球 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E1=0.39; 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E1=0.41; 第三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E1=0.43; 第四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E1=0.45; 第五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E1=0.47; 由招标人将代表E1值的5个号码球重新放入抽取机内,对5个号码球公开随机抽取1个号码球,所抽取的号码球相对应的E1值即为本招标工程评标价得分的E1值 (2)E2值抽取流程:E2在0.38至E1(不含)范围内以0.02为一档抽取,抽取次数根据抽取的E1值确定,其他抽取流程同E1值抽取流程。 九、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内容为准。 |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8月31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8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