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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洋市河公园(一期)及部分绿地恢复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已由****点击查看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2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洋市河公园(一期)及部分道路、绿地恢复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省**市。 2.2建设规模: **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南起**区姜村站,北至**区**大道站,主要经过下应片区、****点击查看园区、**商务区、钟公庙、**段塘、丽园路沿线、青林湾、**姚江生活区和洪塘片区。线路全长约23.30千米,均为地下线,设19座车站,其中9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1278米。****点击查看车辆段一座,****点击查看停车场一座。全线设主变电所两座,其中改造一座,**一座(与7号线合建)。****点击查看中心接入拟**的****点击查看控制中心。 2.3计划工期: 307日历天(2025年2月28日-2025年12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完工验收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 **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洋市河公园(一期)及部分绿地恢复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1800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洋市河公园(一期)及部分绿地恢复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不含**、**及**地区)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类工程施工业绩(不包括境外承包合同)。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5 其他要求: 3.5.1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杜朝雄 联系电话:0574-****点击查看38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鸣柳苑12幢20号1702室 联系人:殷崇珊、董顺杰 联系电话:0574-****点击查看9322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