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第二批)文星镇方斗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合同公告

大竹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第二批)文星镇方斗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合同公告

发布于 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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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第二批)文星镇方斗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太阳
能路灯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点击查看(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朱海军
身份证号码:5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15877住址:**省**县文星镇方斗村
承包方:**鑫****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杨吉刚
身份证号码:5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285077
住址:**省达县檀木镇**寺村9组

为顺利完成**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第二批)文星镇方斗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太阳能路灯的施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约定:
第一条:项目概况
**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第二批)文星镇方斗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第二条:项目内容
**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第二批)文星镇方斗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1. 修建蓄水池(3*2米) 1口。
2. 安装205盏6米锥型状A臂太阳能路灯及100盏太阳能壁挂灯。
第三条: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第四条:工程价款:
承包工程价款为:人民币494467.53元,大写:肆拾玖万肆仟肆佰陆拾柒元伍角叁分。第五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项目施工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上级划拨资金到位后甲方拨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7%,剩余 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_壹_年,质保期满后30日内无息付清。
第六条:施工工期
2025年08月08日-2025年11月7日。第七条: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该项目业主,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给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监督乙方按要求施工,负责监督工程质量等工作。
2、乙方自行招聘、安排和管理施工人员,自行决定工资发放和福利待遇,自行为员工购买各类社会保险。乙方人员与甲方不具有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

3、乙方按照本合同要求全面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任务,接受甲方监督。
4、若有工程量增减,乙方应如实报告并请示甲方到场核实,并签定补充合同,双方按实结算。
5、甲方派出3名代表负责监督工程质量,乙方应积极接受监督。
第八条:安全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完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损害事故以及一切伤、亡、病、残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项目验收
项目竣工后,乙方按照程序申请甲方组织初验,然后由上级进行验收,验收资料的准备和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未通过上级验收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其他约定
1、项目建设所涉及的税费由乙方负责缴纳,乙方必须无偿提供正规工程建设发票。
2、此项目不得转包、分包。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重视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赔偿。
第十二条:争议及仲裁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点击查看的态度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鉴定费、交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街道办事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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