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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点击查看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壁州街道西郊村1组;诺江镇周子坪村3组、4组,秋锦山村4组;春在镇秦家岭村4组;新场镇红岩村1组;****点击查看社区2组;沙溪镇王坪村6组部分集体土地(具体征收范围以项目设计规划红线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情形,属成片开发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公告时间自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20日(10个工作日),****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组织对拟征收范围内土地开展现状调查工作,具体征收面积和地类以实际调查确认为准,集体经济组织、有关单位及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在拟确定的征地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抢种、抢栽各种经济作物及林(竹)木、花卉,不得改变土地原状,不得**水利、乡村道路等设施,不得抢修抢建房屋、圈舍及其他构筑物,不得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改建、扩建、加层和装璜,不得转让和流转土地。除正常生育、婚嫁外,不得办理户口迁移。
凡在本公告之日后抢栽、抢种的经济作物、林(竹)木、花卉和抢建的建(构)筑物以及水利、交通等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栏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附件:**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点击查看
2025年1月7日
**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