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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清淤物处置项目第四批六个堆点40万m3清淤物再次分别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5年6月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6月30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市感城镇感恩河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m3) | 含税评估价 (万元) | 含税挂牌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清淤物处置项目陀烈村段1号堆点、民兴村段1号堆点、老吴村段2号堆点、老吴村段3号堆点清淤物 | 25万 | 955 | 860 | 286 | ||||||
2 | **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清淤物处置项目1号项目2堆点清淤物 | 5万 | 193 | 174 | 57 | ||||||
3 | **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清淤物处置项目2号项目2堆点清淤物 | 10万 | 194.5 | 176 | 58 | ||||||
标的情况 | 1. 本次转让的各标的已经开挖出来堆放在**市感城镇感恩河,清淤工程持续进行,清淤物持续堆积。清淤物主要为中砂、粗砂、砾砂、砾石、黏土及河道清理出的桔梗及杂草等掺杂物,具体以实际踏勘为准。 2. 清淤物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现场存放的实物为准,转让方不对清淤物的成分、质量、具体数量进行任何承诺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标的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4. 挂牌价格不含车辆装卸及运输费用。 5. 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建设****点击查看公司建设用砂检验报告》。 | ||||||||||
特别告知 | 1.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有关标的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标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不影响成交结果。意向受让方竞买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标的有关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因项目瑕疵较大产生的数量、质量等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项目成交后,如因受让方原因不签署《购销合同》或者因为受让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3.受让方须在签订《购销合同》之日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中,标的1的履约保证金为20万元,标的2、标的3的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用于运输道路损坏修复和合同履约保证,待清淤物全部提取完毕,经转让方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受让方须在合同约定开始转运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其中,标的1为180日内;标的2为60日内、标的3为120日内)将竞得的清淤物全部运输转移出转让方场地,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竞得的清淤物全部运输转移出转让方场地造成违约的,超出规定时间起,按未转移清淤物的金额每日计付0.5‰作为违约金,转让方有权从受让方的成交款中直接扣除;如受让方超出规定时间20天未将竞得的清淤物全部运输转移出转让方场地造成违约的,视为受让方已完成提货,剩余成交款作为违约金赔付给转让方。 5.受让方自行提取、运输标的物,参与运输的车辆须进行车厢方量公证,公证费用和运输费用及其它由于运输而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为保证转让方工作安排,受让方自行组织已公证过的运输车辆并在提货前至少24小时向转让方报备运输车辆信息,到转让方指定提货地点提货,提货出库时转让方、受让方须派人共同见证运输车次、方量,每日共同核对出库数据并签字确认,直至将竞得的清淤物全部运输转移出转让方场地。如受让方组织未公证或未报备的车辆参与运输造成违约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合同成交价的20%作为违约金,且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受让方运输车辆完成装车并驶离提货地点,即视为交付完毕,转让方对已交付给受让方的货物不再负有任何责任。 8.其它未尽事宜按《购销合同》执行。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3月12日 | ||||||||||
评估机构 | **中兴华土****点击查看公司 中兴华【2025】(资评)字第03003号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021353 注册地:****点击查看**口岸办大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赵梦祥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1.****点击查看政府专题工作会议(2024年17期) 2.****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清淤物处置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2024〕40 号) 3.东****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会议纪要(城投纪要【2025】9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点击查看政府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交易数量差异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现状为准。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3、受让方应于项目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购销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
标的交割 | 按《购销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2025年6月30日17:00前须提交报名资料,并缴纳竞买****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7:00。 备注:交易价款、竞买保证金均以人民币结算。 3、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及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须在《购销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剩余部分及交易服务费全****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果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则视为违约。受让方须应向转让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的余款用于支付违约金,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向转让方补足,且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点击查看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5、若实际结算数量与挂牌数量不符,以实际数量结算,交易价款多退少补。受让方提取清淤物的总量不得超过合同数量的3%,这部分的清淤物按照成交单价结算,受让方需在转让方要求付款之日起5天内预付全部货款才可提货。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我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4.竞买方在竞价前请****点击查看交易所交易规则及《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 |